瑞丽市力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
| 招商动态 |2013-04-28
近日,省政府出台《加快推进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全面推进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
《政策》分为6大类、28项,在财税政策方面规定,从2013—2020年,省财政继续每年给予试验区1亿元综合财力补助;省财政在安排各类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时,给予试验区重点支持和倾斜。对入驻试验区的新办企业,除国家禁止和限制的产业外,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实行“五免五减半”优惠,即自取得生产经营第一笔收入年度起,前5年免征、后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在投融资政策方面,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省级核准权下放试验区主管部门;对中央和省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争取中央加大投资比例,省直有关部门给予倾斜支持;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到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贷款审批快速通道,把试验区列为业务发展和信贷支持重点区域。支持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等形式,投资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试验区内与境外机构的经济往来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推动试验区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现钞跨境调运业务。
在产业政策方面,对部分主要依托国外资源、能源、市场等以“多头在外”模式发展的工业项目,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在法定条件内按照低限执行项目准入门槛,允许其在试验区发展。支持试验区加快进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仓储区等园区建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瑞丽、芒市、陇川3个工业园区统一纳入省级园区管理和扶持范围。省财政扶持工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向试验区倾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在土地、公共服务、行政和人才等方面都给予政策支持和倾斜。
目前,德宏州和试验区正与省财政、金融、土地等相关部门对接,做好政策落实到位的前期工作,德宏州还将组织相关部门结合28项政策制定试验区的招商优惠政策,让28项政策尽快落实到试验区的建设之中,确保试验区建设工作统筹协调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