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招商引资发出政策“红包”
| 招商动态 |2017-03-22
近日,玉溪市出台《玉溪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符合规定条件到玉溪市发展的生产经营性企业给予多项优惠政策扶持,以此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园区经济。
按照《规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为今年到玉溪市投资的外来企业,且企业须从事属于玉溪市鼓励发展的卷烟及配套、矿冶及装备制造(含新材料)、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及大健康、文化旅游、信息、现代物流七大产业及玉溪市发展所需要的其他生产经营性重点产业,且单体投资必须达到一定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给予用地保障、税收支持、财政扶持、金融服务、人才支撑、一事一议等投资配套政策的支持。同时,在投资服务政策方面,将开展全程跟踪服务,实行招商引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行政审批手续并联审批,“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等,并给予外来投资者、企业家、管理人员、专业人才及其家属在就学、就医、就业、社会保障、户口迁移、人才聘用、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规定》明确,对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从投产之日起,由县区(高新区)分别根据项目形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部分按比例奖补企业,用于支持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投资者办理其投资所需的行政审批手续发生的费用一律实行零收费,按规定要向国家和省缴纳的费用、非行政服务收费以及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流域的环境保护费除外;鼓励境外企业来玉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新设投资项目且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1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企业,将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针对目前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规定》特别提出,要不断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规范发展融资担保公司,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有力的融资担保服务;将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参与重点产业招商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并支持有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融资,鼓励其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促进企业做大做强。